公告送达|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一百九十期)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中平与被执行人黄立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追加黄胜、华爱、吴金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张中平借款950000 元。因被执行人黄立志、黄胜、华爱、吴金志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期限:
三年,自2025年9月17日起至2028年9月16日止
被执行人信息:
黄立志,男,1968年9月20日出生,汉族,湖北浠水县人,住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云雾村七组12号,公民身份号码42212719680920****。
黄胜,男,1988年4月23日出生,汉族,湖北浠水县人,住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云雾村七组12号,公民身份号码42112519880423****,系黄立志之子。
华爱,女,1990年8月24日出生,汉族,湖北浠水县人,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华湾村一组18号,公民身份号码42112519900824****。
吴金志,男,196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湖北浠水县人,住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云雾村三组,公民身份号码42112519661208****。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励: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黄立志、黄胜、华爱、吴金志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张中平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奖励金额在执行标的到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支付。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案件承办人:佘生财、薛雨涵
联系方式:07166995204、1369716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