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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微信也能好评返现?交出账号密码你就输了!

时间: 2022-10-28 10:21 来源: 审管办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你的秘密还算是秘密吗?现在大家的社交账号,大多都绑定了银行卡、身份证等隐私信息,一旦个人社交账号密码被泄露,那账号相关的财产就会白白送给“垂涎欲滴”的犯罪分子。近日,松滋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你的秘密还算是秘密吗?现在大家的社交账号,大多都绑定了银行卡、身份证等隐私信息,一旦个人社交账号密码被泄露,那账号相关的财产就会白白送给“垂涎欲滴”的犯罪分子。近日,松滋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件回顾

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人肖某等人分别在湖北省松滋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等地招募下线,通过建立微信群或QQ群,将群二维码发给“引流”团伙,拉被害人入群。被害人入群后,被告人谎称借用微信号刷好评后被害人可领微信红包,诱骗被害人将微信号及密码交给被告人使用,后被告人向被害人发送微信被封号的虚假截图,欺骗被害人在一段时间内不要尝试找回微信号,并在“脱绑”团伙的协助下,将被害人的微信号与手机号脱绑,以完全控制被害人的微信号。各团队所骗微信号逐级上交,统一由肖某出售,后逐级提成获利。期间各被告人非法获利1万余元到7万余元不等。

法院判决

被告人肖某、黄某伙同张某等其他六名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八被告人均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八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均依法可从宽处理。八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一年一个月到三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松滋市人民法院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被称为网络犯罪的“百罪之源”,由此滋生了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一系列犯罪,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个人在畅游网络时,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能失去自我保护意识,更不能被蝇头小利诱惑,乖乖把钱财送进骗子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