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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出事故 法官温情调解化矛盾

时间: 2022-05-27 15:38 来源: 研究室

近日,一起因未成年人之间骑车引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松滋法院+民商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团市委的努力下,得以顺利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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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小孙、小薛本是初中同学,2022年1月27日,小周去找同村的小薛玩耍,小孙遂骑上自己的摩托车载上小周去找南海镇的小薛玩,三人碰面后,又由小薛骑摩托车搭载小周、小孙,行驶至松滋市南海镇剑峰村路段不慎摔倒,造成小周受伤住院。由于三人在事故发生时未年满18周岁,三方家长对责任划分和医疗费的承担问题协调未果,小周及其监护人便诉至法院要求小孙、小薛及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为三人都系未成年人,未来的路还很长,该案件要解决的不仅是赔偿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知道安全意识,避免以后类似情况的发生。于是,调解员从法律分析、安全知识、父母监护责任等多个角度对双方进行了耐心沟通和反复劝解,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三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监护人纷纷表示感谢调解员倾力调解此案,以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法官提醒:《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只有年满18周岁的人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因未成年人的应急能力较差、操作摩托车的熟练程度比较低,而摩托车的速度快,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存在无法应对的危险,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们,对未成年人私自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应严加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