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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暴说“不”!松滋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时间: 2022-11-10 09:14 来源: 审管办

耄耋老人多次被儿子威胁恐吓,无奈之际诉至法院。接到老人求助后,松滋法院立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老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据悉,这是松滋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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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老两口今年80岁,有一个儿子谢某,经常向老两口要钱。从去年开始,谢某要钱未果,多次到家中闹事,不开门则捶门,还使用言语威胁、恐吓父母。针对谢某的行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劝说无果,愤怒之下,老人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受理

松滋法院经审查认为,谢某行为冲动、失去理性,足以让老人感受到现实危险,老人的申请完全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松滋法院为了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随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谢某向老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跟踪、骚扰老人,禁止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侮辱、威胁。同时向双方当事人所在社区、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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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当日,立案庭庭长姚明华邀请街道办、司法所、社区到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方苦口婆心的劝说,最终使得谢某与父母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完成后,谢某向法官表示以后会改正自己的错误,尊敬父母,不会再辱骂、威胁父母,并一定会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限制,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请法院监督。

法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应当相互尊重,树立优良家风,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冷静处理家庭纠纷。如果您的身边有家庭暴力行为,请果断地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敢对家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