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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案外人周传平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时间: 2026-05-25 11:15 来源: 执行局

关于向案外人周传平

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周传平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4)鄂1087执958号

被执行人:肖华

案外人:周传平

发放金额:9283.6

公示原因:2015)鄂松滋执字第00325号案件信息未迁移至“一张网”平台,导致执行款始终不能发放,通过本案向案外人周传平发放执行款。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525日起至202662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陈驰            联系电话:0716699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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