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亮剑,让“老赖”无处可逃|松滋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老赖让申请人过不了年,我们就要让老赖过不了年”。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在出发前作动员讲话,要求大家振奋精神,勇于担当,用执行成效将司法“东风”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随后,一声令下,执行专项组按照预定路线,迅速出发,在松滋市范围内开展执行行动。至此,松滋法院为期一周的“亮剑行动”专项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腊月的天气总是那么不友好,大雪纷至沓来,凛冽的寒风刺骨,但执行专项组的干警们心是火热的,他们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奔赴各乡镇、街道,将此次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气势、打出成效。
执行现场一 软硬兼施促执行
在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中,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未向雷某支付1万元的赔偿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后,雷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线索,执行干警冒雨雪前往张某经营的便利店中,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经过执行干警的警示教育,张某认识到拒不履行、拖延执行的法律后果,当场具结悔过,支付雷某赔偿款1万元。
执行现场二 抗拒执行食恶果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胡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未向陈某给付6.49万元的赔偿款,经多次催要未果,陈某向松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多次组织协调仍不履行,本院遂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在本次行动中,执行专项组在胡某家中将其拘留。
接下来的一周内,干警们将继续奋战,查找被执行人,力争取得“亮剑行动”最佳效果。此次执行行动既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也是创建支部“法律承诺不落空”党建品牌的有力举措。在此,松滋法院郑重告诫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律确定义务,如不履行,必将受到信用惩戒和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