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谁为扯断的项链买单?

时间: 2024-07-11 15:43 来源: 立案庭

“我没有拿你项链,为什么要赔钱给你!”“项链是我们在打架过程中扯断的,你肯定要赔偿我!”调解过程中,王女士与李女士正在争执不休。

事情的原委要从几天前说起,王女士与李女士在新江口街道合伙经营美容店,因争客源,两人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撕扯。争执过程中李女士将王女士脖子上佩戴的项链扯断。经派出所调解,由李女士将该扯断的项链带到香港进行修复。6月19日,王女士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女士赔偿价值24000元的进口意大利金项链一条。

松滋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该案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现场调解。李女士表示自己将王女士项链扯断确实有过错,但可以带去香港维修。王女士却不认同其说法,她称此条项链材质是进口的,不是普通的项链,在内地没有销售专柜,内地工艺无法焊接。调解过程中,双方言辞激烈,各不相让。

法官了解到双方系亲戚关系,又共同出资购买门店合伙经营美容店,两人间并无根本矛盾,此次纠纷双方均有过错。项链扯断是事实,可即使到香港维修好了,原被告内心肯定还是会存在隔阂。如果进行财产损失评估鉴定,不仅会导致周期长、费用高,还会进一步加剧双方的矛盾。

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上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通过入情入理的疏导,两人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表示愿意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女士自愿一次性赔偿王女士项链损失7000元。

法官提醒:打架成本高,动手不可取!在日常生活中,当与他人发生口角时,要时刻保持冷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采取违法行为来维护自身权益,否则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