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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一百八十二期)

时间: 2025-08-20 15:37 来源: 执行局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海与被执行人李兵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兵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杨海装修款80000元。因被执行人李兵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期限

一年,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


被执行人信息

李兵,男,1974年3月15日出生,汉族,松滋市人,住松滋市杨林市镇刘家坪村五组7号,公民身份证号42242219740315****。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

举报人提供李兵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杨海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在执行标的到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支付。


案件承办人:佘生财、薛雨涵

联系方式:07166995204、13697161568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