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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鱼缸深夜自爆,六位数木地板被泡烂,法院判了!

时间: 2023-03-22 10:22 来源: 审管办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了,松滋市人民法院选取了一起经典案例,以案说法。当消费者权益被损害时,应该如何正当维权?

睡梦之中听到异响,竟然是豪华鱼缸在“自爆”,鱼缸水倾泄而出,价值六位数的木地板全被泡烂,如此大的损失,该找谁来赔偿?

案件回顾:2022年1月,家住新江口的刘先生(化名)摊上一桩大事,刚买没几天的鱼缸突然爆裂,鱼缸内的水全部溢出,流至各个房间。要知道这是他们找水族馆定制的大鱼缸,足足有一米八的宽度。看着被水浸泡的房屋,刘先生一家仿佛“心在滴血”。本是赏心悦目的豪华鱼缸,却造成了家中六位数的损失。一气之下,刘先生将水族馆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审理过程中,依水族馆申请,法院追加鱼缸生产公司为被告参加了本案诉讼。水族馆辩称,水族馆只负责鱼缸的销售和安装,水族馆是正常对鱼缸进行安装,在安装鱼缸的过程中没有过错。事故发生后水族馆经营者第一时间到现场安排处理,但鱼缸不是水族馆生产,刘先生因鱼缸爆裂所产生的损失不应该由水族馆赔偿。鱼缸生产公司则称其生产的鱼缸质量合格,事故的发生是因刘先生摆放、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与鱼缸生产公司无关。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本案是产品责任纠纷,鱼缸系玻璃制品,在安装5天后,无外力影响下,突然破裂,且鱼缸生产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其产品不存在缺陷,应推定存在产品缺陷。

刘先生提交的证据和法院查明的事实证明:

①刘先生的财产损失与因鱼缸破裂原因所致具有高度盖然性,故确认诉争鱼缸存在缺陷和造成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②因产品缺陷造成了刘先生的财产损失,鱼缸生产公司作为生产者、水族馆作为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刘先生依据法律规定请求销售者水族馆承担赔偿责任,本院应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第一千二百零二条、第一千二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规定,判决水族馆赔偿刘先生各项损失19万余元。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因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法官提醒各位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货比三家”,选择证照齐全,质量过硬的产品。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与销售者、生产者进行反馈、沟通,并保留下证据。若因产品质量出现事故、造成损失,消费者还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维权,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馈,亦或采取诉讼手段,积极以正当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