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华工作室的调解故事 | 七旬老太起冲突 法官巧解邻里结
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情”,看似简单却极易起纠纷。3月28日,松滋法院立案庭就联合同兴桥社区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原告游某、被告孙某均是年纪上了70岁的婆婆,两人系邻居关系。去年10月,两人因口角引发打斗,打斗过程中,游某受伤。纠纷发生后,派出所及社区对两人打架一事进行了多次调解,并给两人亲属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无奈双方分歧还是太大,最后闹至法院。
法官调解:在接到游某的起诉状后,法官查询了当地派出所对两人的询问笔录,并到社区了解了情况。经过对案情的梳理,法官认为若要真正化解邻里矛盾,调解才是最好的方式,如果直接开庭判决,可能会进一步加深邻里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于是决定对该起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情绪激动,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即在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针锋相对时,指导双方当事人依法衡量自己的观点,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放弃不合法、不合理的主张。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对游某所受的损失金额进行确认,划分双方的责任。在听完法官建议的赔偿数额后,游某仍情绪激动,法官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着重讲解邻里人情和法律规定,从当事人心理出发,理顺事实,讲清利弊,分析后果,最终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调解,游某渐渐解开心结,终于松口退让。
随后,法官和社区干部一起到被告孙某家中进行沟通,通过向孙某及其女儿传递“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文化理念,为其分清利害关系,最终孙某同意赔偿游某医疗费,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
法官提醒: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当邻里间出现了误解和摩擦,彼此让步,才能和睦相处。发生纠纷时,多一些沟通和理解,少一些偏执,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多体谅一下对方,方能营造出良好的邻里关系。
结语:松滋法院始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调对接作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该院多次通过诉前调解,及时化解邻里纠纷,进一步优化“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既维系了邻里关系,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体现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融合,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