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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共享法庭”助力案结事了

时间: 2024-04-19 10:52 来源: 审管办

近日,刘家场法庭在驻柳林河“人大代表家站+共享法庭”调解了一起同居析产纠纷案件,周某将案款8万元汇至法院案款专户后,刘某当场办理了领款手续并申请撤诉。调解现场还邀请了驻地人大代表、司法所及村居干部参与调解、评议。

刘某与周某从2020年6月起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双方的经济收入均由周某管理,日常开支也由周某负责。2023年下半年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手,但双方为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刘某要求周某返还12万元,而周某认为刘某的财产已全部用于同居期间的花费,不予返还。刘某遂起诉。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到双方家中上门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双方同居期间的经济状况及感情破裂的原因,并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多次劝解,双方的矛盾逐步得以缓和。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决定就近在“共享法庭”组织调解。

代表们一致认为,本次调解活动是法庭贯彻落实司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举措,彰显了司法温度,回应了群众司法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今后,刘家场法庭将进一步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坚持民主司法,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相结合,以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助推案结事了人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