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华工作室的调解故事”系列报道 | 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姚明华工作室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
结合松滋法院工作实际创新开展
“马上办、当场办、办事不求人”活动
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今年9月,孙某因房屋买卖纠纷来到法院,起因是其在2015年购买了赵某的房屋,双方达成购房协议约定赵某应协助孙某办理产权证。2022年孙某在办理产权证时得知该房屋为赵某福利分房,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还应缴纳土地出让金33000元,双方为土地出让金缴纳问题产生争议。孙某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时,情绪相当激动,姚明华同志接待时才得知双方在协商处理时,赵某声称法院有朋友,让孙某去起诉,他听后随即向孙某宣传法院的“三个规定”,让其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处理案件,并介绍诉前调解能及时化解纠纷、减少诉累。通过近半个小时的沟通,孙某放下顾虑,打开心结,同意法院主持诉前调解,姚明华同志随即与赵某联系并通知到庭调解,通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孙某从前对法院办理案件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对法官不信任,但是通过这件案件的办理,她深切体会到了松滋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改革“分调裁审”机制带来的好处,有效促进了其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高效。孙某在走出法院大门时,发自内心地在社交软件上感慨:“顺利解决,没有像别人所说在松滋办事要请吃请喝送礼,我们要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相信法官!”
姚明华工作室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信仰,认真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始终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通过高效、快捷处理的一件件案件改变了社会普遍存在的“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