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贾亚胜院长到松滋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7月17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一行到松滋法院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工作。松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陪同调研。
贾亚胜一行实地走访了洈水法庭,查看了法庭立案窗口、审判庭、食堂等场所,详细了解了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置、案件数量、诉源治理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刘家场法庭、洈水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中的思路、做法以及亮点工作,并就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中显现的难点痛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同时也与法庭驻地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
贾亚胜对两地打造“一庭一品”联调联动机制、构建共享法庭一站式非诉化解工作机制、无讼村居建设和探索法庭庭长挂职乡镇党委委员靠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打造湖北“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荆州品牌。
就进一步抓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贾亚胜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严格对照创建方案,细化分解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发挥典型案例、司法建议的社会引导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要进一步抓好机制建设,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金融借贷等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坚持共同缔造理念,汇聚基层调解组织骨干力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建一站式纠纷联动化解服务平台,做到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立足本地特色,深化“一庭一品”创建,办出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示范经验。用好院领导挂点联系人民法庭工作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有效开展。
荆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运平等陪同调研。松滋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