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干警谈(四)】以“如我在执”之心做好执行工作
“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审判执行是否真正达到了公平正义,感受最深的主体永远是人民群众而不是审判执行者。我们要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经历了审判执行的多个工作岗位后,我深切体会到了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系着民心,都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评价,所以不能仅满足于把案件办完,更重要的是如何办好,案结事了人和才能达到案件办理的最佳效果。
坚持“如我在执”,就要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执行局和执行法官的电话几乎是从上班响到下班,执行员需要日复一日地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然后再为他们释法说理。对于我们来说这是工作职责,但对于当事人却关乎着他们的权益保障。
我们转变角色来想,赢了官司拿到判决书却迟迟见不到胜诉权益的实现,人民群众会是什么样的心情。我们要保证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让当事人信服,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法院是能为他们解决问题的地方,是公平正义的所在。
坚持“如我在执”,就要风雨兼程,不辞辛劳。久拖不能执行不仅会增加执行成本,更会损耗群众心中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想要迅速圆满的执行一起案件,首要也是最困难的事之一就是如何找到被执行人,这就需要执行员不停地在外奔波,经常需要日夜兼程。但即使如此辛劳地找到了被执行人,也并不代表该案一定能顺利执结,拘留与调解手段并用,后期不断督促履行义务,最终才能将案件执行完毕。
每一份执行文书的背后,都有着一段道不尽的路程。往来奔波不知时,无心过问何时归,也只有将申请人的事当做我们自己的事,才能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执行是保障人民群众“真金白银”得到兑现的“最后一道防线”,群众对执行工作抱有越来越高的期待和要求。为了不让裁判文书沦为“一纸空文”,我们就要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在工作实践中担当作为,努力让自己的工作达到群众的要求期待。
每一起执行案件的办结都是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呈现,不仅在于结果,更蕴含在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心里自有评价,我们要时常换位思考,将为民初心深入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力争公正高效地兑现群众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的光辉普照在每个人的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