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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一场“拔苗”纠纷在家门口调成了

时间: 2024-04-12 17:05 来源: 审管办

松滋市纸厂河镇大湖村,位于全市海拔最低处,渔业养殖已成为全村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一汪汪碧波荡漾的渔场如同宝石一般点缀在大湖村的版图之上。

“清明鱼产仔,谷雨断鱼苗。”

4月,正是养殖户们忙碌的季节,大湖村的伍大爷却发现自己播种在金桂大堤旁的鱼草全部枯萎死亡了,而同村尹某栽种在旁边的杨树苗却好好的。伍大爷怀疑是尹某动了什么手脚,就将尹某栽种在该处滩涂地的约150棵杨树苗全部拔了丢在河边。尹某得知此事后当即前往伍大爷家中,双方发生激烈的争执,在拉扯过程中,尹某将伍大爷左手大拇指咬伤。伍大爷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轻伤二级)。

最终伍大爷因故意损毁财物,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7月,松滋检察院以尹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松滋法院提起公诉,伍大爷同时向松滋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伍大爷经济损失2万元。

两人的一时冲动,闹到了两败俱伤,谁也没讨到好。尹某心中忿忿不平,坚持认为错在伍大爷,是伍大爷拔掉自己栽种的杨树苗导致了一系列矛盾,于是多次上诉信访,并于2024年3月诉至杨林市法庭要求伍大爷赔偿其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而两人却始终不愿当面调解。因尹某是残疾人,不愿意多次跑到镇上法庭,而伍大爷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也不愿出庭应诉,沟通未果后,承办法官想到了去年挂牌的大湖“人大代表家站+共享法庭”,这给了他一点头绪。

“就在家门口聊,不用去杨林市,很方便的。”承办法官告诉两人,大湖共享法庭就在他们村,去那里调解一样有法律效力,听到这话,尹某和伍大爷有些动摇了,同意到共享法庭内“谈一谈”。

调解当天,法官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到庭参与调解。法官一边耐心释法说理,人大代表一边从中调和,经过他们的共同努力,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伍大爷当即表示,愿意对尹某被拔掉的150棵杨树苗折价赔偿,并当场履行。

大湖“人大代表家站+共享法庭”这次的成功调解,是松滋市人民法院探索创建多元解纷模式,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

纠纷从哪里来,调解就到哪里去。松滋法院“人大代表家站+共享法庭”整合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综治中心等多种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地熟、事熟、人熟优势,耐心听取、及时沟通、合力会诊,有力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截至目前,松滋法院已建成“人大代表家站+共享法庭”17个,以点带面辐射9个乡镇,引入2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调解指导与研判,全市“人大代表家站+共享法庭”累计指导调解25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18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的基层治理理念已蔚然成“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