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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能力差,不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借口

时间: 2023-12-29 13:29 来源: 审管办

肇事车辆未购买保险,面对高额赔款,被执行人以家庭困难为由迟迟拖延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面对这样的案件,该如何执行?

2020年8月,时某驾驶无号牌工程车撞伤邓某,肇事车辆未购买保险,交警大队认定,时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此次事故造成邓某两个九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的严重损伤后果,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该纠纷经法院判决,时某需赔偿邓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四十五万余元。但时某迟迟不履行,邓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几番查询、多措并举、倒逼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员注意到肇事车辆未购买任何保险,只能把执行重点放在时某身上,于是立即电话联系时某,询问其打算如何执行该案,时某以其在新疆务工,所得收入要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没有履行能力为由,称其现在无法履行该案、无法到庭执行。

鉴于时某的应对态度,执行员决定前往时某居住地,查明时某的真实履行能力。执行员先后多次前往时某的家中、不动产所在地、曾工作地,从时某的家庭成员着手,了解时某的家庭情况,并明确告知时某的妻子,若时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会产生的严重后果;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时某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前往时某曾经工作地调查时某是否还在职、是否还有工作收入的事实,同时对时某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查封房产。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施之以法

面对法院的高压执行举措,时某的妻子在执行员释法说理后,担心时某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会影响子女日后的升学、就业,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其愿意替时某履行该案,支付赔偿款,但是希望申请执行人考虑时某自身的履行能力、家庭情况,能降低赔偿数额。邓某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款,但经过几次电话协商,双方对赔偿数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时某也没有以其实际行动积极履行案件。

面对时某消极执行的态度,执行员决定将时某拘传到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协商案件的执行方案,并严正告知时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十五日的拘留后果。2023年12月14日,执行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这也是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判决后首次坐下来面对面交谈,但双方对支付的赔偿数额、支付方式仍无法达成一致,时某仍以其“没有能力履行”、“哪怕拘留也没有钱履行”为由,抗拒履行。鉴于此,执行员以时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为由,向时某宣读拘留决定,对时某采取拘留措施。时某见状,立即联系其朋友筹钱,并提出新的履行方案。当日下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时某将通过朋友筹集现金的50000元交到了邓某手上,并保证将剩余赔偿款在半年内履行完毕。至此,经过执行员的多次调查、组织当事人反复磋商以及实施宽严相济的执行策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是每个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决定对其予以拘留。履行能力差,不是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借口,不按时履行的,不仅被执行人本人出行、生活处处受限,或将面临罚款、拘留,若构成犯罪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会给子女的升学、就业造成影响。

“乐乡风暴”不停歇、强制措施不手软

松滋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以“如我在执”的工作态度,以“应拘尽拘”为工作导向,定期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对消极执行、规避执行、转移财产等拒执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乐乡风暴”必将会越奏越响、执行声势势必越造越大,老赖必将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