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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为你证明!

时间: 2024-09-29 15:29 来源: 审管办

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你逃避执行

人民法院将采取一系列“严惩”措施

但如果你主动履行义务

《自动履行证明书》将为你证明!

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向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松滋某园林工程公司发出了《自动履行证明书》。

孙某经人介绍,受松滋某园林工程公司雇请为其提供劳务,担任油锯工,负责将病死树木锯倒并切割分段。2023年3月20日,孙某在工作中因被树木倒下砸伤其左下肢,致使左侧胫骨平台、左侧骨内髁骨折,损伤达到两个十级残疾。因松滋某园林工程公司在孙某提供劳务过程中未采取安全防范管理措施,具有过错,松滋法院判决松滋某园林工程公司赔偿孙某各项经济损失163972.66元,扣减已赔付的70000元,尚需赔付93972.66元。

因松滋某园林工程公司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为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承办人仔细研判案情,联系松滋某园林工程公司向其释明法理,站在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为其分析自动履行的法律意义与现实助益。

松滋某园林工程公司表示接受建议并将积极履行,后向孙某支付了剩余赔偿款,松滋法院也为其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修复了松滋某园林工程公司的信誉,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什么是《自动履行证明书》

《自动履行证明书》是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出具的证明其已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凭证。

《自动履行证明书》有何作用

《自动履行证明书》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一种正面回应,正向激励了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有利于化解其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金融借款等方面的阻碍,助其修复社会信用和社会评价,从而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