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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变伤身?操作不慎被灼伤 看法官如何倾心调解化纠纷

时间: 2024-03-22 16:13 来源: 审管办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在有不少爱美人士热衷于“微美容”,纷纷选择美容机构进行美容养生。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对美容市场监管不到位,从业者的鱼龙混杂,或是机构资质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侵权案件不在少数。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了一起因美容院操作不慎,导致顾客被红外线烤灯灼伤的身体权纠纷案件,来听听松滋法院法官为您普法。

2023年1月,张某在松滋市一家美容店进行背部按摩推拿,该店护理人员杨某在使用红外线烤灯照射张某背部用于取暖时,由于操作不慎灼伤其背部。张某要求美容院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7000元,但双方经协商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张某遂将美容店店主王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通过翻阅卷宗,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遂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诉前调解。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诉求及内心想法,同时,对其释法明理,降低其不合理的诉请预期。另一方面,从诚信经营、责任感、影响力等角度做被告的工作,让其明白自身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美容店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000元。赔偿款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为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法官提醒: 爱美是人的本性,但爱美需要理性。目前,社会上休闲保健会馆、身体护理店等众多,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选择登记注册的、有资质的正规美容机构,查看使用的产品是否来源于正规渠道的合格产品,还要查看护理人员有无相应的从业资格。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对于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于经营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