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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一百八十期)

时间: 2025-06-11 16:53 来源: 执行局

         

     

 

(2025)鄂1087执恢65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杨博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博应返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46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杨博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6月11日起至20266月10日止。

被执行人信息:杨博,男,1988年1月5日出生,汉族,松滋市人,住湖北省松滋市刘家场镇洛河大道53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8719880105081X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举报人提供杨博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在执行标的到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支付。

 

 

 

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本院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金松大道132  

    编:434200

案件承办单位: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人:吴周、刘华伟      

联系电话:0716-699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