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张连香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时间: 2026-03-18 16:00
来源: 执行局
关于向案外人张连香
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张连香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6)鄂1087执333号
申请执行人:杨慧
被执行人:李金平
案外人:张连香
发放金额:57,860.44元
公示原因:案外人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 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2026年3月18日
联系人:周姚桃、陈文婷 联系电话:0716-6592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