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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我要如何解除限制高消费
问题类型:
其他
【信件内容】
尊敬的法官: 我是您辖区居民罗成华,我于2013年被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我于2013年投送广东省河源监狱服刑,并于2016年转调湖北省沙洋广华监狱服刑,我之前的财产刑于2016年家人在广华监狱代缴并交清,但是我于2020年刑满释放后至今限制高消费,希望您能帮助我取消,我现在回归社会后一直在认真做事,但是因为限高让我做生意出行很不方便,请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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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罗成华
发信时间:
2024/1/20 23:56:41
【信件回复】
罗成华:您好!您的来信收悉。针对您反映的事项,建议您备好已缴纳罚金凭证向作出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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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回复人:
松滋市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4/1/23 1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