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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电子诉讼一直没有审核通过
问题类型:
民事
【信件内容】
尊敬的院长,本人与辖下刘波有民事纠纷,货款订金支付给刘波,但是刘波既不发货又不退还订金,又由于疫情以及成本问题,通过电子法院诉讼至本院,但是过了数月,电子诉讼一直没有审核,望院长能够跟进,能使案件继续进行,本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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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刘佳伟
发信时间:
2022/3/29 18:07:44
【信件回复】
刘佳伟: 经检索本院网上立案审查平台,申请人叶静于2022年3月30日将你与刘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办理网上立案,并于2022年4月6日撤回起诉,我院已作退回处理。若你再次起诉,可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办理网上立案或备齐起诉材料邮寄至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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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松滋市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2/6/13 1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