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余贻统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时间: 2025-07-15 09:02
来源: 执行局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余贻统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4)鄂1087执630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翱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松滋市新江口街道大慈寺
案外人:余贻统(身份证号码4210871989********)
发放金额:30000元
公示原因:湖北翱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向案外人余贻统发放案款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2025年7 月25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 刘华伟 联系电话:0716-6995215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