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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青年说(三)】淬炼青春担使命 躬行致远践初心

时间: 2025-05-01 15:07 来源: 民一庭

在法院工作的一年半时间里,我深刻认识到肩负的使命责任:作为司法改革的见证者、躬身实践的参与者,新一代法院青年应当当好法治进程的“助推器”,做好司法系统的“螺丝钉”,将青年特有的激情与担当融入司法为民实践中。

在司法岗位工作,我们接触到的都是群众紧密利益相关的内容。要做好对群众的服务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我们把控好说话的技巧,既要用群众能听懂的语言也要表达出专业观点。特别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年纪较大的当事人不明白某些法律专业词汇,不懂审判流程、会出现因信息差产生的情绪化反应,我们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首要安抚当事人,并阐明事实理由,让人民群众了解到我们是坐在公正公平的位置,并不会出现偏袒某一方的情况。

民事庭审中当事人陈述环节易发秩序混乱,根源在于群众对审判流程认知不足。曾有当事人质疑:“为何法官允许对方陈述却打断我的发言?”这反映出审判规则普及的盲区。可以利用三微一端或者社区、村委进行普法联动活动,用小剧场演绎审判过程,既做到了普法宣传效果也消除了群众对打官司的未知恐惧感。

近年来,涉企纠纷不断上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总会遇到因诉致难的企业,他们因一些必要的法律程序导致经营活动受到阻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例如在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因原告对被告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当我们法院在查控财产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对公账户只有一个,该公司负责人联系到我们,说明如果他们对公账户被冻结了,将没有办法向工人发放工资。后经与被告公司沟通让其将案涉金额全部转入到公司账户中,足额冻足后就不影响该账户内其它资金的使用。后来,再遇到类似案件时,我们可通过联络涉诉公司提供其他财产或担保的方式替代原保全财产,申请解除原保全措施。在被申请人重新向法院提供其他财产后,经法院审查认可,其满足担保足额、形式合法。这样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对被申请人的不当限制,避免因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生产经营或生活造成影响。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生时代虽能背诵陆游诗句,却难解其中真意。如今直面纷繁复杂的司法实务,方知理论与实践存在鸿沟。作为新时代青年干警,时代赋予我们的力量和舞台是非常强大和广阔的。但是,以我们的人生阅历,往往会发现自己并未能够利用好这份资源,便会使得自己显得有些迷茫与不知所措。正当在需要使用知识时,发现自己所掌握的太过于浅显且贫乏,而所记得的书面内容因脱离了现实无法使用。唯有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方能在司法建设中发挥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