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一百七十九期)
时间: 2025-03-25 11:28
来源: 执行局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何小霞与被执行人杨心赠与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心应支付申请执行人346308.4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因被执行人杨心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期限:三年,自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8年3月18日止。
被执行人信息:杨心,女,1987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松滋市人,住松滋市杨林市镇向丰岭村九组9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87198712285342。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举报人提供杨心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何小霞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金额在执行标的到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支付。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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