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督促履行 实现涉企纠纷化解“最优解”
近日,松滋法院刘家场人民法庭通过“调解+督促履行”的方式,实质性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涉企纠纷化解的“最优解”。
01
合同履行陷僵局
靶向调解破困局
2021年6月,松滋某建材公司与武汉某设备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松滋公司向武汉公司购买一批运输机零部件,货款为40万元。武汉公司发货后,双方因货物质量原因,对付款事宜发生争议。经多次催讨,松滋公司仍下欠部分货款一直未付,武汉公司遂于2023年12月在松滋法院刘家场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轮协商,双方确认下欠货款16万元,但对具体付款时间存在分歧,致使一直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决定到松滋公司上门走访。在松滋公司,承办法官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而坦诚的沟通,并且从法律规定、商业合作、企业发展等多个角度向其释法明理。最终,松滋公司当场表态同意法庭的调解方案。回到法庭后,承办法官当即再次组织双方代理律师通过线上视频调解的方式签署了调解协议,约定由松滋公司在2024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将16万元货款付清。
02
协议履行遇梗阻
能动司法促共赢
2025年1月初,承办法官接到武汉公司的电话,表示松滋公司前期已经按约支付了12万元,但最后一期的4万元至今未付。
承办法官先是电话沟通了解松滋公司实际困难,得知松滋公司因对外账款没有如期收回导致资金链紧张,承办法官遂详细介绍了未按调解协议自觉履行的法律后果,并解答了松滋公司相关法律咨询。松滋公司依约将4万元尾款付清,而武汉公司也向法庭送来了锦旗。本案通过法庭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力营造了松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形象。
刘家场人民法庭辖区有工业企业100余家,市场经济活跃,是松滋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今后,刘家场人民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平等高效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发展,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