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青年说(二)】以青春之笔 绘大美“枫”景
在时代的浪潮中,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号角已经吹响,这是一场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征程。而在法治的阵地上,法院青年们肩负着特殊的使命,以“枫桥经验”为指引,为支点建设注入强大的法治力量。
赓续“枫桥”薪火
激扬青春力量
基层法庭作为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承载着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使命。刘家场法庭青年干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近年来,刘家场法庭全力推进卸甲坪“无讼乡镇”创建工作,群众认可度以及参与度高。“调解优先”的理念也深入人心,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有效减少了社会矛盾和冲突。统计数据显示,法庭办理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0%,基层治理效果明显。
厚植为民情怀
彰显青年担当
面对占比高的家事邻里纠纷,青年干警首创“三上门”工作法: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以及邻里纠纷案件,上三次门。第一次是在开庭前上门,通过与当事人及亲属面对面的沟通接触,照准双方的矛盾焦点,进行风险预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能调解的及时组织调解,不能调解的也能提前预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矛盾进一步恶化。第二次是在开庭后,判决前,上门进一步释法明理,让双方能知晓利弊,即使是判决,也能心服口服。第三次是判决后或者调解后,对于涉及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上门回访。注重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理解他们的困难和痛苦,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审判结果回应群众的期待。对于一些涉及民生的案件,要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效率。同时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服判息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创新普法形式
贡献青春智慧
普法宣传是法院青年建功支点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青年干警充分发挥思维活跃优势,打造立体化普法矩阵,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在基层法庭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深入群众、了解群众需求,能够更加精准的把握司法服务的方向和重点。同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司法活动,通过举办公开庭审、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参与度,提高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作为法院青年干警,我们还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法律资讯、案例分析、普法视频等内容,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普法宣传,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淬炼过硬本领
绽放青春风采
面对先行区建设的新要求,法院青年要着力提升三大能力:一要提升政治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和对司法事业的热爱。二要提升专业能力,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注重实践锻炼,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三要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不断探索创新司法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伟大征程中,法院青年要以“枫桥经验”为指引,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建功支点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